清远市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1月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
序号 案件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理(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处罚)结果 决定日期 备注
1 441800201700019 陈明庚使用湘A4NG89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陈明庚 使用湘A4NG89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2 441800201600025 广州安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驾驶员使用粤AH9288大型客车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行为。 广州安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使用粤AH9288大型客车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行为。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17.1.22 执法局
3 441800201600018 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驾驶员使用粤R38349大型客车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行为。 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使用粤R38349大型客车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行为。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017.1.23 执法局
4 441800201700001 邱莲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邱莲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3 执法局
5 441800201700002 宜章信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宜章信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4 执法局
6 441800201700004 广州市恒科物流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广州市恒科物流有限公司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4 执法局
7 441800201700007 邹秋莲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邹秋莲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17.1.5 执法局
8 441800201700010 王定海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王定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9 执法局
9 441800201700011 黄永杰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黄永杰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11 执法局
10 441800201700012 蓝振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蓝振武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12 执法局
11 441800201600325 胡礼军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胡礼军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12 441800201700014 曾宪金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曾宪金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13 441800201700015 曾宪金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曾宪金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14 441800201700016 刘健文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刘健文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18 执法局
15 441800201700021 叶广烟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叶广烟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19 执法局
16 441800201700022 黄铭心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黄铭心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19 执法局
17 441800201700023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18 441800201700024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19 441800201700027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清远市瑞晟运输有限公司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20 441800201700029 林桂河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案 林桂河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案 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
21 441800201700034 李祖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李祖武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4 执法局
22 441800201700003 邹秋莲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邹秋莲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017.1.4 执法局
23 441800201700006 邹秋莲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邹秋莲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017.1.5 执法局
24 441800201700008 冯焯行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冯焯行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017.1.5 执法局
25 441800201700030 张海狮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张海狮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017.1.20 执法局